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发布政策指南,将采用美国劳工部对“科学或艺术”的定义。
基于就业的第二和第三优先(EB-2和EB-3)申请,雇主必须先获得美国劳工部(DOL)的劳工证明,然后再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-140表(外籍工人移民申请)。
对于某些职业,美国劳工部已预先确定没有足够的能力、愿意、合格且可用的美国工人,对于这些职业,雇主可以直接向美国移民局提交未经认证的劳工证明,绕过劳工部审查。
目前,劳工部已在两组职业:
第一组:注册护士和物理治疗师;
第二组:在科学或艺术(表演艺术除外)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人以及在表演艺术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人。
由于美国移民局在做出签证审批时需要考虑DOL的规定,美国移民局现在将美国劳工部对“科学或艺术”的定义添加到政策中,与DOL保持一致。
美国劳工部将科学或艺术定义为“任何知识或技能领域,院校通常开设该知识或技能的专业课程,并授予学位”。
无语言及年龄限制;
无需美国雇主提供永久性工作承诺; 无需申请劳工证;
6-12个月可知申请结果;
获批率高,一步到位拿永久绿卡;
可自由更换工作,不受雇主限制;
可同时申请其他移民项目;
1.高等学位
拥有美国或外国同等大学的硕士及以上学历;
如没有硕士及以上学历,拥有学士学位,并同时拥有5年以上专业领域相关工作经验也可认为满足高等学位要求;
2.符合6条标准中的3条
在其专业领域内曾经获得过学院、大学或其他教育培训机构颁发的官方学术证明;
在相关领域内拥有十年或以上全职工作经验;
在相关领域内拥有专业从业执照或专家认证;
在相关领域工作有符合杰出能力的高收入证明;
权威相关领域协会会员;
在相关领域、政府机构、职业组织中有重大贡献的证明。